阿里巴巴集团、腾讯、百度、新浪、盛大、网易、亚马逊中国等21家互联网企业,今日齐聚杭州互联网交易安全峰会,并在公安部指导下发起成立“互联网反欺诈委员会”,形成电子商务生态圈联防联打战略合作框架。
据了解,21家互联网企业将启动统一的用户安全模型机制,建立统一模型及互通共享机制;形成联防联打机制,明确信息发布渠道、沟通渠道、交易渠道、支付渠道四大环节联防联打的权利义务,制定行动纲领,细化行动准则。
最终相关企业在上述两大机制的基础上成立“互联网反欺诈委员会”,制定2013至2014年工作规划并付诸有效实施。
“在业务上大家会有竞争,但安全是不存在竞争的,就像环保一样,它关系到的是大家共同的利益,是互联网的基础,安全没有保障的社区,配套再先进、再完备,也会被用户所抛弃”,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邵晓锋表示。
统计情况显示,网络欺诈已经呈现出跨平台流窜作案的趋势,某一个平台上的防控做得好,犯罪分子就会“转行”到其他的平台上继续作案。互联网欺诈发展到今天也已经不仅限于常见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目前最新型且打击难度最大的为“三方欺诈”。举个例子,犯罪团伙在各种微博、论坛发布兼职刷信用的信息,并通过搜索引擎、聊天工具等渠道大面积撒网。为避开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犯罪团伙会要求受骗者用QQ、YY等各种不同公司的工具传递信息,大大增加防范犯罪过程监控和取证的难度。
当受骗者上钩之后,犯罪团伙展开连环骗局,分别以培训、实习、转正的理由要求他们拍下指定店铺的商品(主要集中Q币、游戏装备等),犯罪团伙卷走这些虚拟物品后,会到一些游戏交易平台进行销赃,赃款又通过在线支付工具和线下取款机进行洗白。
上述情况表明,交易安全案件体现出了产业化和生态化的趋势。网络欺诈恶势力已经成为对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的巨大威胁,首先是给互联网用户造成的巨大损失;其次,对上下游企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威胁到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在传统意义的犯罪打击方面,社会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整的打击体系。但对于互联网这一新事物,反犯罪体系还有待全行业在公安等国家执法机构的指导下携手一起来进一步完善,构建起社会化的防范犯罪体系。
“对互联网犯罪的预防和打击,阿里巴巴如在座的大家一样,一直在努力的探索和尝试,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阿里巴巴非常愿意和其他互联网企业一起分享经验和方法,共同为预防和打击互联网犯罪出一份力”邵晓锋表示。 |